发布时间:2020/11/23 15:21:55 浏览次数:10533
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、第六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、出庭支持公诉、提请抗诉,开展相关立案监督、侦查监督、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。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。负责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及其他综合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