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0/1/29 12:54:17 浏览次数:6918
为积极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以及省、市、区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,有效减少人员聚集,阻断疫情传播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,西湖区检察院根据国务院规定,延长春节放假时间至2020年2月2日(周日),2月3日(周一)正常上班。并研究决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及相关工作通告如下:
1. 疫情防控期间,请相关人员优先使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、电话(0571-87933705)等方式联系相关工作人员,尽量减少出行。
2. 疫情防控期间,律师如需递交相关委托授权手续,法律意见,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材料的,可用EMS将材料邮寄至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(杭州市梅灵北路8号,西湖区检察院,310013),请务必注明准确的联系方式。
3. 疫情防控期间,律师需阅卷的,请提前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或联系0571-87933705进行预约;前来阅卷的律师,请配合检察院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检测;体温异常的,务请先行就诊。
4. 鉴于检察院12309服务中心大厅系公共场所,疫情防控期间,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,如相关人员确需来检察院的,须佩戴口罩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;体温异常的,务请先行就诊。
5. 打赢疫情防控战是当前最重要、最紧迫的任务,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西湖区检察院值班电话:0571-87933704,案管电话:0571-87933705
祝愿大家新年快乐,健康平安!
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
2020年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