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0/9/1 9:21:33 浏览次数:2920
从2020年9月1日开始,我院受理控告、申诉、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的场所,由西湖区梅灵北路8号变更为西湖区浙大路35号(西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内)。
特此告示。
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