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9/1/4 15:55:53 浏览次数:3033
12月20日,西湖区法院对西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来某、陈某等十四名被告人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、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,以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,判处来某、陈某等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二十年不等,并处没收财产及罚金等刑罚。该案系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,西湖区一审判决的首个涉黑案件。